玉兰油过敏,商家不理,厂家不应
玉兰油过敏,商家不理,厂家不应

今年7月份,吴先生的妻子,在桐庐大润发超市,买了一套玉兰油系列化妆品。谁知,拿回家里用了之后,吴先生妻子脸上出现了过敏症状。不能再继续用下去了,吴先生找到了大润发超市,要求退掉化妆品。
超市同意了吴先生退货的要求,不过,要等到产品退回给厂家,他们才能把退款给吴先生。吴先生也没觉得不妥,就答应了这样的处理方式。
但是,吴先生一直在家等了一个多月,退不退款,什么时候退,超市方面一点消息都没有。他只好再跑一趟超市,想问明白情况。可是这一趟把他气坏了,本来说好超市退款的,结果这回工作人员说让他自己联系厂家。“东西是在你们这儿买的,过敏也是因为你们卖的东西造成的,虽然东西不是你们生产的,但是总归有一定的责任,你推得一干二净算什么意思?”吴先生很气愤,他觉得超市应该先把钱退还给他,然后再去与厂家协商,而不是让消费者自己联系厂家。
对于吴先生的气愤,大润发超市负责人对桐庐工商人员表示,工作人员让吴先生自己去联系厂家,不能代表超市的意见,并且称超市肯定会负责,也会积极同厂家联系。
工商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认为,超市作为商品的经营者,在所售商品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后,应当积极承担相应责任。这次虽是厂家的责任,也应该积极联系厂家,帮助消费者索赔,而不是消极应对。
经过调解,超市方现场与厂家进行了联系,对方也承诺:一个星期之内将钱退还给吴先生。在得到厂家的承诺后,超市还同意如果一个星期之内厂家未能及时退款,他们会先行垫付相关费用。
对于这次纠纷,工商部门提醒,商家在经营过程中,要负起该负的责任。早在2004年,国家工商总局就有相关规定: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造成消费者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应当按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与消费者约定或者向消费者作出承诺,以修理、重做、更换、退货、补足商品数量,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