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甄嬛”火热上映商标竞相被注册
一部《甄嬛传》不仅红透了内地大江南北,在港台和日韩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力。精明的台湾人抓住《甄嬛传》热播,发掘了不少商机。如萧敬腾、张韶涵改编《甄嬛传》片尾曲,美容医院把孙俪的“电眼”当金字招牌,推出特别服务。而内地商家虽然后知后觉,但点抓的似乎很准。近日在各大论坛有网友称:《甄嬛传》中著名的女主角沈眉庄被注册为彩妆品牌,产品将于10月上市。

用影视作品名字、名人名字和虚拟人物名字注册,至今尚未有起诉及被法律认为侵权的例子。如《天龙八部》被注册为25类;“刘老根”也被人抢注;电影《哈利·波特与魔法石》风靡全国的时候,武汉两女孩将“哈利·波特”及其拼音缩写申请注册了服装业类。《黄飞鸿》电影出现以后,“黄飞鸿”和“飞鸿”的药品类被多家企业抢先注册。至于武侠剧中虚拟人物名字呗注册的,就不胜枚举了。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审委员会专家人物,目前,法律没有规定别人不可以注册不属于自己的虚拟角色名字,甚至虚拟角色是不是一种可以被保护的权利尚无明确说法。事实上,目前的基本认识是:仅有名字是不享有权利的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