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姨妈证件办通行证 代购化妆品获刑

昨天,上城法院判决一个女人犯偷越国(边)境罪,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,缓期1年执行,并处罚金1万元。
女人姓章,39岁,昨天庭审中,她身着一件黑色上衣,披散着头发,面色憔悴。
她说自己是一位单亲妈妈,为了养孩子,她以到香港、澳门带化妆品回国卖为生,2011年11月以前,章女士都是用自己的身份证、户口本申领港澳通行证的,但是因为出入香港、澳门次数太多,章女士遇到卡关。
孩子还在上学,章女士的化妆品生意是家里的唯一经济来源,去不成香港、澳门,生意就会断了,无奈之下,章女士想到了自己的姨妈项女士。
因为和姨妈长得略有相似,章女士偷出了项女士的身份证和户口本,2011年10月,章女士来到出入境管理局申领港澳通行证,申请表上除了照片是自己的,其他所有信息都是姨妈项女士的,虽然心里毛毛的,可是通行证终于还是成功拿到了。
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,章女士用这本通行证11次前往香港、澳门,每次出示通行证,章女士说,自己都要出一身汗,用到最后一次,章女士终于害怕得不行,将通行证放了起来,不再去香港、澳门了。
但纸终究保不住火,出入境管理局工作人员工作中发现,章女士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请港澳通行证,今年2月,公安机关将章女士传唤到案。直到案发,姨妈项女士才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偷。
上一篇:佳丽宝社长称投诉量巨大令人吃惊 下一篇:沃尔玛化妆品“无照门”风波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